仙剑之十里坡
标题:
强烈抗议残阳老大不务正业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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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冷剑随风
时间:
2010-2-23 20:01
标题:
强烈抗议残阳老大不务正业!!
自从残阳在黑帮聚集地里创办帮派后,庆幸有了保护伞,但后来发现事实远非如此。
第一,是帮众不能互抢,这也就忍了;
但更可气的是抢了钱还得给帮派交5%的保护费!!
这也能够容忍,交就交吧,反正每礼拜还能领工资。
可是我觉得帮派的一个最大功能没用出来,就是帮派老大可以抢银行,抢到的钱平分!!
为什么残阳只顾给别人医院放监察,不知道带我们去抢枪银行??
作者:
七夕小雨
时间:
2010-2-23 20:11
好吧~我来支持一下-v-
作者:
残阳泪珀
时间:
2010-2-23 21:11
回应:
帮众不能互抢——〉你喜欢自相残杀?
5%保护费——〉不收你钱给你发的钱是哪里来的?帮派正常运营的钱是哪里来的?
不带小弟抢银行——〉银行是我开的……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2-24 07:03
难道自己抢自己?
作者:
袁超君
时间:
2010-2-24 14:23
-0-汗死= =所以黑帮老大应该小雨当= =~我们去抢残阳= =哇咔咔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2-24 14:29
好XE
作者:
袁超君
时间:
2010-2-24 14:31
XE很好啊= =哈哈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2-24 14:33
— —!
作者:
袁超君
时间:
2010-2-24 14:33
LS纯水了哦 = =
作者:
冷星云
时间:
2010-2-24 15:02
看完残阳的回复 我笑了=。=
那我们去抢警察局 那老罚我的钱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2-24 15:06
好哇
作者:
冷剑随风
时间:
2010-2-24 15:30
似乎“黑帮聚集地”的银行和“银行事务处”的银行不是一码事的说.....
作者:
袁超君
时间:
2010-2-24 15:37
= =不清楚~~抢下看看吧= =
作者:
残阳泪珀
时间:
2010-2-24 16:12
就算你们真的想抢银行……抢银行要资金的 快打劫去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2-24 16:13
是一回事
作者:
殃示
时间:
2010-3-4 19:08
不带小弟抢银行——〉银行是我开的……
我笑了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3-13 19:09
用黑道的钱发展白道的事业
作者:
最爱南宫煌
时间:
2010-3-13 20:53
劫富济贫啊?
作者:
BlackFeather
时间:
2010-3-14 08:03
打劫自己……
元老的专利
作者:
袁超君
时间:
2010-4-12 07:47
-0-汗= =我也想上去试试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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